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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:建网上供销社 发展农村电商
2016-01-13 09:50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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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是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。中共中央国务院《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》提出,“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

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是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。中共中央国务院《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》提出,“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,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,形成网上交易、仓储物流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,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。”

前不久,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》,对加快建设“网上供销社”做出部署。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有哪些打算?如何建设“网上供销社”?

建成打通农村电商“最后一公里”的关键节点,引导农村商业电商化

供销合作社的“根”在农村,服务对象是农民,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。目前有2.5万家基层供销合作社,11.4万家专业合作社,经营触角、服务领域覆盖了80%以上的乡镇和接近60%的行政村。建设“网上供销社”,也要坚持“农”字当头。

《意见》提出,发挥县级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电子商务中的主体作用,大力培育和发展电子商务企业,牵头和推动成立农村电子商务行业自律组织,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的组织者和引领者。

一方面以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为重点,加快村级综合服务中心(社)等基层网点的信息化改造,整合当地农村商业资源,培养农村用户的信息化消费习惯;另一方面拓展服务领域,为农民群众提供网上代购代销、电子支付、票务代理、农业科技和信息技术培训等多种服务,着力打造网上便民综合服务中心。

“农”字当头,就要着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。《意见》提出,组织农产品经营企业、行业协会、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,整合当地农产品资源,通过自建平台、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形式开展网上销售,注重打造地方特色,塑造地方品牌,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各地推广名优土特产的重要抓手。

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邹天敬表示,供销合作社将从农村互联网应用的现实条件出发,将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作为打通农村电子商务“最后一公里”的关键节点,引导农村商业电商化。这是整合供销社系统网络和产品资源、打造上下贯通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手段。

搭建一体化的全国供销社电商平台,开展农业大宗商品网上交易

网点广布、网络完整是供销合作社的主要优势。目前,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已达954家,电子商务交易额近3000亿元。与此同时,也存在网点分散、联系不紧密等问题。整合网络资源、加强联系协作,对建设“网上供销社”至关重要。

《意见》提出,在区域型、专业型平台的基础上,由中国供销集团公司牵头,联合省级供销合作社,引入战略投资者,搭建一体化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,使之成为全国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的总平台,提高规模效益和综合竞争力。这个平台将争取2015年上半年上线运营。再经过3—5年努力,在全系统构建起全国电子商务平台和区域型、专业型平台相互支持、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融合发展的新格局。

根据规划,这个平台将具备B2B批发交易、B2C商品销售、C2C零售交易、O2O在线业务等几大功能。全国平台与系统龙头企业合作,开展农资、棉花、再生资源、特色农产品等大宗商品网上交易。联合系统日用消费品、农资连锁企业和再生资源企业,依托连锁经营网点、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等,共同建设“供销商城”,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,开展日用消费品、农资的在线销售和再生资源线上回收。

邹天敬表示,全国平台的运营,关键在于激活系统性、体现差异性,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。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组织优势,通过对36万个乡(镇)、村基层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,夯实全国平台发展基础。支持供销社系统内的电商公司(平台)、传统企业、农民合作社等单位上线交易,为农民增收添实惠。

搭建供销合作社第三方支付平台,探索大数据驱动下的订单农业

农村市场千差万别、农民需求多种多样。发展农村电子商务,建设“网上供销社”,也要因地制宜,坚持创新。《意见》提出,供销合作社要顺应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,加快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,抢占电子商务发展的制高点。

一是以系统内的电子商务企业、基层供销社、科研院校为主要成员,组建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发展联盟,并以此为基础,适时成立系统电子商务协会。加快农资物联网的推广应用。二是搭建供销合作社第三方支付平台,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,积极拓展供应链融资、仓储物流监管、信息和指数发布等延伸服务。三是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参与土地流转,探索大数据驱动下的订单农业,以预购与预售方式,将交易、物流、技术、金融等电子商务服务融入农业生产,实现“以销定产”“产地直供”,塑造新型农业产业价值链。

邹天敬说,发展电子商务,建设“网上供销社”,供销合作社和知名的电商企业之间有竞争,更有合作。目前,安徽、浙江、新疆等地的一些供销社,积极和淘宝、京东、一号店等开展合作,在这些电商平台开辟“特色馆”,把当地供销社的特色商品卖到了全国各地。在着力抓好供销合作社电商组建平台的同时,只要是为农服务,只要对农民有利,能够给农民提供实惠,就鼓励和支持各级供销社与知名电商企业开展合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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