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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东13000多只奶瓶每只8毛贱卖?
2015-12-25 15:04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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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台州临海的一群网购达人和京东商城闹起了矛盾。达人们花了1万多元,在京东商城一家名为优可儿的婴幼儿产品店里,以每只8毛钱的价格下单买了各种奶瓶13013只。

最近,台州临海的一群网购达人和京东商城闹起了矛盾。达人们花了1万多元,在京东商城一家名为“优可儿”的婴幼儿产品店里,以每只8毛钱的价格下单买了各种奶瓶13013只。

本来以为很快就能收到东西的他们,却发现等来的是卖家的67个空快递信封,以及卖家的一句“只能退单处理”。这批据说实际价格40元一只、总价值54万元的奶瓶,商家一个都不愿意发。

8毛一只买了13013只奶瓶

家住临海市大田街道东方大道的李先生,就是这群网购达人中的一个。12月3日晚上8点多,他在浏览京东商城网页的时候,发现了这个标价8毛一个的奶瓶,他立即购买了1000余只,花了8000多元。

李先生在自己家开了一个电脑店,平时给附近村民以及亲戚朋友网购各种东西,偶尔也淘点便宜的东西自己拿来卖。

“我有10多个京东的账户,从2011年起,总共在京东上消费了50万元左右,还是京东的线下的推广员。”李先生说,他经常在京东上以很实惠的价格购买各种东西,因此对于这次的奶瓶价格这么便宜,他也没有特别在意。

“当时我发现这家店有4种颜色的水杯、5种图案的PP奶瓶、3种图案的玻璃奶瓶,共计12款产品都标着8毛钱。我买了之后,把这个线索发到了QQ群里。”李先生说,随后该店13013件库存产品被他们买了个精光。

李先生所说的QQ群,是一群网购达人建的交流群,大家在群里发送各种网购优惠信息,以及各种秒杀、抢购等信息。

9天后收到67个空包信封

奶瓶被拍下后,这群网购达人就开始等着卖家发货,第二天,“优可儿”网站上的商品都进行了下架处理。不过,12月7日,京东单号显示,卖家已经从广东深圳发货。

又过了3天,12月10日下午2点,一位自称是广州深圳优可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,给李先生打来了电话。

“对方说网页上的价格标错了,价格应该是40余元一只,让我们退单处理,他们公司不会对我们进行赔偿。”李先生说,对方态度非常坚决,也非常强硬,不想为自己的过错负一点责任。

12月12号,快递信息显示货物已经到达临海,李先生和其他买家当天上午就去韵达快递临海分拨中心,但根本没什么货物,只有67个空包信封。

“卖家已经要求快递公司把空包信封退回,所以我们拿不到信封,只能对着67个信封进行拍照取证,证明我们没有收到东西。”李先生说,12月15日信封全部退回深圳,16日信封全部显示签收。

“开过网店的人一般都知道,在快递行内有个规矩,空包件是不进行派送的,直接签收,现在我们已经查到,有6批交易已经于11日在临海签收,而实际上我们并没有收到货,我有理由认为这是欺诈行为。”李先生说,卖家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,让他们非常气愤。

已寻求法律帮助准备起诉京东商城和卖家

在卖家表示不做赔偿后,李先生和其他买家在京东商城网上提交交易纠纷,找京东客服帮忙解决。刚开始客服表示可以给他们每单10元补偿,李先生无法接受,并打电话到北京工商所投诉京东不作为。

“京东随后答应说按实付款30%赔付,但是我们肯定是收不到货物的,到现在京东的态度仍然是这样,并没有什么进展,而且也不按照相关规定对卖家进行处罚。”李先生说,他们对京东的处理结果非常失望。

“可能有人认为我们花8毛钱,买原价40多元的奶瓶,是不是存在恶意。我想说我们原来只是认为卖家在搞活动,所以才买了很多。”李先生说。

李先生翻了前几天的一个购物单给记者看,上面显示长虹牌F02型号石英管取暖器购入价格2元,购买数6个,而这款取暖器现价为49元一个。

“还有很多,例如10元一根的充电线,我1元一根买了50根,以及3元一瓶的牛奶,我以1元的价格买了2000多瓶,这都是实际发生的,所以8毛买一个奶瓶我也并不觉得稀奇。”李先生说,像他这样每天网上购物的,对这种事情已经习以为常。

李先生和其他买家,要求卖家及京东商城按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规定,对他们进行3倍的赔偿,或者按照交易,将购买的货物发给他们。

目前,李先生和其他买家已经一起向律师咨询,并且准备委托律师起诉卖家以及京东商城,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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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猫网购遇上天价运费 买电视“白菜价”运费要9万

今年3月17日,张先生花了9597元,在天猫商城一家网店买了3台液晶电视机,第二天,该网店竟通知张先生:“如需配送请补邮费9万元。”

卖家声称,在3月17日当天,公司对案涉商品价格进行过调整,但由于疏忽大意,原本售价为31999元的商品误标价为3199元。并认为张先生是明知案涉商品的价格为31999元,“在公司没有任何优惠活动的前提下,张先生利用公司的疏忽大意,大量恶意购买涉案商品,买卖合同显失公平,应予撤销。”

12月10日,该案在东莞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开庭审理,法官当庭宣判,要求网店在不需要补交邮费的情况下,向张先生交付其所买的电视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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